是
法定期限:无;承诺期限:即办。
1、两个职工账户必须在同一个单位公积金账户内。
2、合并的两个职工账户姓名必须一致,且身份证号必须为相同的18位。
法定工作日上午9:00—12:00 下午13:00—17:00(7、8月14:00—17:00)各缴存银行网点业务受理时间以各银行公告时间为准。
单位提供要件材料--缴存银行办理--打印业务回单
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(缴存银行地址和联系方式可点击公积金中心网站“业务网点”查询)
1、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;
2、《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书》2份(加盖单位公章);
3、职工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(加盖单位公章)。
1、账户合并时,原则上保留当前在缴的“正常”状态职工账户。
2、职工账户在不同单位的,需转移至同一单位后再合并。
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,第710号修订)。
第十三条: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,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,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。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。
029-12329或029-896508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