否
本中心贷款发放后,借款人可以申请贷款期限变更(缩短期限)。
法定工作日上午9:00—12:00 下午13:00—17:00(7、8月14:00—17:00)(各贷款银行网点业务受理时间以各银行公告时间为准)。
职工提供要件材料--银行代理员做变更申请——中心信贷人员变更确认
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(具体位置可点击中心网站“业务网点”查询)
1.借款人身份证原件;
2.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变更申请表》;
1.缩短期限应在原利率年限区间范围内进行变更。(即按照5年以上利率发放的贷款,缩短后的期限不得小于6年。)贷款缩短期限后,贷款利率仍执行原档次利率标准。2.申请缩期的,应当在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能力范围内进行变更。
表格下载: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变更申请表.doc
029-12329、029-89650809(银行电话可点击中心网站“业务网点”查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