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中心发放贷款后,借款人或配偶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变更(变更‘等额本金’或‘等额本息’)。
法定工作日上午9:00—12:00 下午13:00—17:00(7、8月14:00—17:00)(各贷款银行网点业务受理时间以各银行公告时间为准)。
职工提供要件材料--银行代理员做变更申请——中心信贷人员变更确认
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(具体位置可点击中心网站“业务网点”查询)
1.申请人身份证原件;
2.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变更申请表》;
1.申请‘等额本息’变更为‘等额本金’的,应当在借款人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能力范围内。2.原系统内为‘等本等息’的不允许变更。
表格下载: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变更申请表.doc
029-12329、029-89650809(银行电话可点击中心网站“业务网点”查询)